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试行)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省政府行政机关工作要求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规定,结合我省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省政府行政机关工作要 求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规则》规定,结 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山东省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 持依法行政,接受人民监督,认真履行《药品管理 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 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赋予的综合监督食品、 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的 职责,建设依法监督、科学公正、廉洁高效、行为规 范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和队伍。 第三条局机关 、直属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工作方式和工 作作风,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切实贯彻省委省政 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各项工作部署。 第 四条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要解放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