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规定
袃四川省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莀薀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蚇第二条 司法所应当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对社区矫正对
四川省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袃 莀 第一条 薀 为了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蚇 司法所应当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对社区矫正对象建 立矫正档案,并做到一人一档。 第三条 芄 公安机关在向司法所移交社区矫正对象时,应同时 将矫正对象有关材料及档案复印件移交司法所。 第四条 肁 矫正对象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管制、缓刑、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判决书、起 莈 诉书副本、结案登记表、执行通知书; 假释人员的原判法律文书、假释裁定书、罪犯出狱鉴定表; 螇 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判决书、裁定书、起诉书副本、结案登 蚄 记表、执行通知书、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具保书;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原判法律文书、出狱鉴定表。 葿 纳入社区矫正的其他罪犯法律文书。 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