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