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招标工作操作流程标准
国有企业招标工作操作流程标准1、工程部起草招标文件(工程项目招标) ,法务部进行修改;一般性物资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由法务部起草,其他招标文件根据制度规定或由领导指定招标文件起草人。2、按制度规定进行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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