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协会秘书处管理制度
商协会秘书处管理制度 协会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人事管理,依据《协会章程》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岗位职责第二条协会会长(理事长)职责 (一)协会会长(理事长)为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