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建筑物和住宅区名称通名的标准
各种建筑物和住宅区名称通名的标准1.新村、小区:指集中的相对独立的住宅区。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幼儿园、小学等)的住宅区,可用“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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