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项目部和班组(三级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项目部和班组(三级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企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按照《
公司、项目部和班组(三级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职工生命和财产安 全,确保企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 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公司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项目部必须 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使用。项目安全员、仓库验收人员必须对入库的防护用 品严格验收,不合格品严禁入库并向上级汇报,否则对责任人扣1000元以上。 第四条检查组负责对各项目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考核,每两月考核一次。具体考核标 准见“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第五条公司必须配合各项目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各项目部的安全施工专项 经费的投入使用,确保安全有资可使,避免空头安全口号,提供必要的资质证件、各种相关 文件等等。 第六条对各项目部逾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报送公司总经理批准由财务科执行扣(罚) 款并暂停拨付该工程的工程款。 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 产。项目经理(建造师)或安全员有权控制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和使用,各班组和材料供应商 (涉及安全问题)的工程款必须经部经理(建造师)或安全员审核是否达到安全规范规定并签 字后方可付款。 第二条建造师(项目经理)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 人。安全员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工长是兼职安全员,是该工种安全生产管理 的直接责任人。 第三条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不准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安全设施、安全防护不到位, 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检查组有权勒令项目停工整改,对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员 各扣500元上。 第四条采用伪劣安全防护用品,造成安全隐患,对责任人扣10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 对责任人扣5000元以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项目部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建造师(项目经理)、 安全员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由于项目 资金投入不足,安全防护不到位引起安全事故的,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员承担全部责 任。 第六条对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认真贯彻落实,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安全 员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全体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 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有无证上岗的,一经发现对安全员每人每次扣100元。 第七条项目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 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