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二篇)
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总则⑴ 工程开工前,由总工负责对工程进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交底。专职安全员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交底。⑵分部、专项工程施工前,由主管施工员制定相应的施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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