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手册(定稿)
一、 本手册用于记录和考核我校学生的社会实践开展情况,内容由学生本人、 社会实践单位、指导老师、学院社会实践考核小组、学校社会实践领导小组等分别 填写,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二、 实践日记主要记录学
一、本手册用于记录和考核我校学生的社会实践开展情况,内容由学生本人、 社会实践 单位、指导老师、学院社会实践考核小组、学校社会实践领导小组等分别 填写,一律用钢笔 或签字笔填写。 二、实践日记主要记录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概况,学生本人应本着真实、实时 的原则填 202000 写,参加实践活动不少于天,字数不少于字。 三、调查报告(实验报告、心得体会)是指学生在对特定现象或问题进行深入 考察的基 础上,经过归纳整理和分析研究形成的书面报告。调查报告由学生本人填 写,要求撰写规范、 2000 结构严谨、逻辑清晰,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字数不少于 字。 四、证明材料是指学生用于反映社会实践活动内容、场景的照片以及其他证明 材料等。 五、社会实践考核鉴定是指导老师根据学生本人自评和活动期间的表现给予的 综合评定, 由院社会实践考核小组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校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 备案。 六、本手册所有内容须如实填写,所附材料须真实可信,对在社会实践考核工 作中弄虚 作假者,当年社会实践活动考核为不合格。 七、本手册由学校统一下发,每学年开学后第一周收回,考核评估工作完成后 返还本人 保管,遗失不补。 八、未尽事宜可登陆扬州大学校团委网站查询。 扬州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学分暂行规定 第一条大学生社会实践是高校实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学工作的 重要内容, 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形式,是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课堂,也是促 进学生全面成才的有 效途径。为加强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管理,促进我校学 生社会实践活动持续、有效、 健康的开展,结合学校教学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制定 本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