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附件六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出卖方与买受方经友好协商,就合同未尽事宜订立本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 )如下,以资信守。第一条:声明与保证买受方向出卖方做出如下声明和保证:买受方对合同条款及附件全
附件六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出卖方与买受方经友好协商,就合同未尽事宜订立本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 )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声明与保证 买受方向出卖方做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买受方对合同条款及附件全部内容已仔细阅读、完全明白并同意自愿遵守。 第二条:关于买受方 本合同中的买受方可以为多个自然人,该多个自然人对购买的房屋享有共同共有的权利并对合同中规定 的所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关于解除合同 1、合同因买方原因需要解除,经卖方同意后,双方于签订书面解除协议后7日内,共同到房产登记管 理部门办理解约手续,解除合同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买方承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剩余 房款于30日内无息退还买方。 2、买卖双方任何一方依约或依法解除合同,买方均负有配合卖方及时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 义务,否则卖方有权不予退还买方已付的房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买方还应按总房款的10%承担违约责 任。 3、买方按照本合同以及补充协议约定主张解除权或行使法定解除权等权利时,惟在卖方迟延履行义务 超过合同约定期限90日后方可行使。 4、买方依据合同第十条约定书面提出退房的,卖方在买方书面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90天内将买方已付 款退还给买方,并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第四条:关于商品房价款 合同所约定的商品房价款指购房总价款,包含煤气、暖气投资费用,但不包含政府部门向买方收取的各 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契税、各种手续费、登记费、工本费、维修基金等),不包含办理贷款、保 险、担保、公证等所需费用,不包含应由买方缴纳的有线电视、网络通讯等开户费用及其它所有相关费用。 第五条:按揭付款的相关约定 1、若买方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被审批通过,买方应于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卖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卖方补 足应付的全部房价款,或另行办理完毕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否则,每逾期一天,以全部房价款为基数、按每 天万分之二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买方未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义务,致使卖方为买方贷款担保而设立 的保证金被银行划扣或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约定处理: (1)买方未按期履行银行贷款本息还款义务的行为,视作逾期付款,依照法律及双方约定承担违约责 任。 (2)买方应于卖方代为清偿银行贷款本息及罚息之日起10日内偿付卖方代为清偿的所有款项;否则, 买受方按合同第七条约定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如买方于卖方代为清偿银行贷款本息及罚息之日起30日内仍未偿付卖方代为清偿的所有款项,卖 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卖方有权持本合同及补充协议、有关 代为清偿贷款的手续自行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该商品房预(销)售登记注销手续,本合同买方享有的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