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转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指导
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闽政[2007]2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卫生厅等部门制订的《
政府批转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