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工作评分考核办法
调研工作评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地区检察调研工作,使全地区两级检察机关重视调研,也为了配合地区目标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县(市)检察院、分院各内设机构
调研工作评分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