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0年12月24日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局长:胡静林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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