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信访接待工作制度一、工作的职责1、接待本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镇外人士向镇党委政府,党委、政府负责同志,镇信访办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来访;2、交办、转送、督办来访事项;3、协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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