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有关规定5则范文[修改版]
第一篇: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有关规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有关规定×市困难职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困难职工救助资金本着切实为特困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的指导思想,坚持解难济困的原则,经常性地救助因天灾、人祸等特殊原
第一篇: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有关规定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有关规定 × 市困难职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困难职工救助资金本着切实为特困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的指导思想,坚持解难济困的原则,经常性地 救助因天灾、人祸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难以为继的特困职工。为保证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现根据有关 财务制度及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的募集。 资金来源主要是采取政府拨款、社会捐助、工会经费和个人捐赠等多渠道筹集。帮扶中心常年接受社 会、个人捐助,补充救助资金。 ×× 二、救助的对象及标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所救助的对象是市建立工会的企业特困职工。符合下列 条件之一者,以家庭为单位,给予一次性资金救助: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绝症生活难以为继的职工;遭 遇意外灾害,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职工;因生活困难造成无力支付考入大学的子女学费的困难职工。 ⒈ 三、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帮扶中心在市总财务部设救助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用于中心接收捐赠资金 和中心有关救助款项的支出,不得用于与救助无关的任何核算项目,接受财政、审计和同级工会经费审查 ⒉⒊ 委员会的审计监督。定期公布资金筹集情况,通报救助使用情况。救助程序。首先由特困职工个人提出 申请,基层工会核实,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由基层工会上报委局(产业)工会把关,委局(产业) 工会再上报帮扶中心。帮扶中心进行审核,并由救助资金管理委员会集中研究,由帮扶中心实施救助。 四、组织机构。帮扶中心成立救助资金管理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审查批准救助报告, 研究有关救助资金的重大问题。 特困职工救助办法 一、救助范围 ××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所救助的是市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的特困职工会员,且本人与企业建立稳定的劳 动关系,加入工会半年以上。 二、救助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个人申请,所在企业和委局(街道)工会出具证明、中心调查核实后,予以 ⒈“”⒉ 一次性资金或物资救助。家庭收入达不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未进入低保的职工;本人或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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