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物业服务合同
河北省物业效劳合同 甲方: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 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 (
河北省物业效劳合同 甲方: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负责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甲方选聘 乙方为(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效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根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根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 北至。(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 第二章效劳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效劳包括以下内 容:(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见附件2);(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3);(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 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平安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七)装饰装 修管理效劳;(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效劳包括以下内容: (一);(二);(三)。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效劳执行以下第项质量标准:(一)乙方 提供的效劳质量按《石家庄市物业效劳等级标准》级执行。(效劳 等级标准见市价[XX]69号《石家庄市物业效劳收费管理实施方 法》)。(二)乙方提供的效劳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效劳质量 标准,详细为:。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