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混凝土工程碱集料反应技术管理规定(试行)

预防混凝土工程碱集料反应技术管理规定(试行)作者:单位: [2007-8-29] 关键字:混凝土-碱集料-管理规定摘要: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预防混凝土工程碱集料反应,延长和保持混凝土

预防混凝土工程碱集料反应技术管理规定(试行) 作者单位 ::[2007-8-29] 关键字 :混凝土-碱集料-管理规定 摘要 : 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预防混凝土工程碱集料反应,延长和保持混凝土工程的正常寿命,保障工程安全、 增进社会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北京地区各类处于潮湿环境的结构混凝土工程和钢筋混凝土构筑物。 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混凝土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开发、建材生产、混凝土预拌工厂(站)、 混凝土制品生产以及工程建设监理、建筑与建材质量监督、检测等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混凝土碱集料反映:是指混凝土中的碱和环境中可能渗入的碱与混凝土集料(砂石)中的碱 活性矿物成分,在混凝土固化后缓慢发生化学反应,产生胶凝物质因吸收水份后发生膨胀,最终导致混凝 土从内向外延伸开裂和损毁的现象。 第五条混凝土碱含量:混凝土碱含量是指来自水泥、化学外加剂和矿粉掺合料中游离钾、钠离子量 之和。以当量Na2O计、单位kg/m3(当量Na20%=Na20%十0.658K20%)。 即:混凝土碱含量=水泥带入碱量(等当量Na20百分含量×单方水泥用量)十外加剂带入碱量十掺 合料中有效碱含量。 第六条混凝土化学外加剂:是指GB8075所列各种化学品,用于混凝土性能的改善,其用量一般小 于5%。(以水泥用量为l00%计) 第七条混凝土矿粉掺合料:是指在混凝土搅拌过程中渗入混凝土的粉状活性混合材料。常用的矿 粉掺合料有:粉煤灰、高炉矿渣粉、电炉硅灰、沸石粉等,一般用量大于5%并取代相应量水泥。 矿粉掺合料的有效碱含量:是指矿粉中能够溶于水的游离钾、钠离子。 第八条游离钾、钠离子:是指混凝土浆液中以离子状态存在的溶于水的钾和钠。游离钾钠将导致 混凝土碱集料反应的发生。(通常钾钠含量用火焰光度计测定) 第九条碱活性集料:是指拌制混凝土的砂、石集料中含有能与游离钾、钠发生化学反应、其反应 生成物吸水膨胀的岩石或矿物。 碱活性集料按砂浆棒长度膨胀法试验(砂浆棒养护龄期180天或16天)按膨胀量的大小分为四 种:A种:非碱活性集料,膨胀量小于或等于O.02%; B种:低碱活性集料,膨胀量大于0.02%,小于或等于0.06%; C种:碱活性集料,膨胀量大于0.06%,小于或等于0.10%; D种:高碱活性集料,膨胀量大于0.10%。 第十条引用标准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JGJ52-92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测方法》JGJ53-92 《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Dl05 《混凝土碱含量限制标准》CECS5:93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GB8074-87 《外加剂分类命名标准》0B8076-87 《水泥化学分析标准》GB/T176-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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