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关于对监所罪犯假释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关于对监所罪犯假释工作的规定 (京高法发[2005]3号发布根据2005年10月1日京高法发[2005]254号修改)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关于对监所罪犯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