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修改版]
第一篇:陵川县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陵川县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范建设
第一篇:陵川县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 陵川县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范建设各方主体 市场行为,加大对无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9130 一、凡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号)规定,工程投资额在万元以上或 300 建筑面积在平方米以上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 备安装,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开工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否则一律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二、县住建局建管科要及时了解工程项目用地、规划许可信息,提前向项目业主宣传工程建设法律法 规,告知办事程序,方便项目建设业主快捷办理相关手续。 三、县住建局建管科负责全县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和无证施工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对工程项目 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日常检查。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也应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核查项目的施 工许可证,发现无证施工行为的,及时下达停工通知,并上报局建管科。 四、建设单位不得将应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或将基础大型 土石方开挖、地基处理、边坡支护、桩基工程以及钢结构、幕墙工程、外墙保暖与装饰、消防电梯等设备 安装工程通过肢解发包以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确因施工技术原因,需要进行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 建设单位应在征得县住建局建管科同意,并办理专业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五、施工企业在工程中标后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在建设单位未办理好施工许可 证前,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临时设施外,施工企业不得擅自施工。对县住建局下达停工通知后仍继续 施工的,将对施工企业从重处罚。在无证擅自施工期间发生安全死亡事故的,将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法报送 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监理企业应严格核查所监理项目及专业发包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凡未办理好施工许可证的 工程项目或专业发包工程,监理企业不得下达书面开工令,不得办理施工签字手 24 续。监理企业发现所监理的项目未办施工许可证即施工的,应下达停工通知并在小时内主动上报县 住建局建管科。对县住建局下达停工通知后仍继续施工的,监理企业应及时报告县住建局建管科,并不得 参与施工管理活动。 七、预拌商品砼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签定合同时,应核实工程项目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凡未 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一律不得签订书面合同,不得进行砼供应,不得进行检测试验。 八、经行政处罚后补办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一律取消各类评优资格。工程完工后仍未取得施工许 可证的项目或专业发包工程,不予补发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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