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农村公路渡改桥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荆门市农村公路渡改桥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市公路局,各县(市、区)交通局:为规范全市农村公路渡改桥工程建设管理行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现将《荆门市农村公路渡改桥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
精品文章 《荆门市农村公路渡改桥工程建设管理实 施细则》 市公路局,各县(市、区)交通局: 为规范全市农村公路渡改桥工程建设管理行为,加强工程质量管 理,现将《荆门市农村公路渡改桥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二OO六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渡改桥实施细则通知 xx810 荆门市交通局办公室年月日印发 第一条为规范全市农村公路渡改桥工程建设管理,加强工程质量 控制,严格基本建设程序,根据部、省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部 颁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荆门市交通主管部门规划的农村公路渡改 桥及其他由国家给予补助资金的农村公路桥梁建设项目。 第三条渡改桥项目建设单位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管 理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职能,也可受当地政府委托代行业主之责。 第四条农村公路渡改桥项目的规划由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 门编制,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市交通局汇总上 报省交通厅审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交通局打捆编制,报省交 通厅审批。工可审批完成后,由县级交通部门组织施工图设计,报市 交通局审批,大中桥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第五条工可、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各县(市、区)交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