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应对之策
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应对之策(一)加强学习,更新理念。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是开展交通管理工作的基础,要不断 提高公安交警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树立交通事故“可防可控”的理念,有针对性地开展 预防工
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应对之策 (一)加强学习,更新理念。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是开展交通管理工作的基础,要不断 提高 公安交警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树立交通事故“可防可控”的理念,有针对性地开展 预防工作实 践。 (二)明确工作责任,创新联动体制。公安、安监、交通、公路、农机、宣传、教育等 职能 部门是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应认真贯彻年《关于进•步 深化和拓展 2008 “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的意见》要求,将事故预防工作由“部门化”转 向“社会化”,打 牢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基础。要西化领导力量,推行“一把手平安工程”, 落实“交通安全联席 会议”制度,定人召集,定期召开,定期议事,通过政府的号召力、约 束力,整合社会各种力量, 形成合力。政府应督促相关部门加大预防投入,配合开展隐患治 理,强化行业监管。公安、交通、 公路部门应着力加强对客车及驾驶员、路况整治的管控; 交通部门强化公交、班线以及安全记录仪 的管理;安监部门加强对危化品运输的监管,并重 点督促危险路段整改的实施到位;教育部门加 强对学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农机部门强化农 机上路的管控和教育;卫生部门加强事故抢救应急 工作等。通过细化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职责,实现“各有其位,各施其职”,形成交通事故预防 工作的合力。 (三)充分应用科技信息手段开展事故预防。信息化社会必然要求使用“信息化手段”。 公 安、交通、公路、气象部门以及乡村一级组织,应建立效的联系协作关系,主要通报道 路、交 K 通流量、气候、气象灾害以及县乡村交通协管员发现的交通信息等,由公安交警部门 即时接收,相 应处置。接到事故类报警信息的,交警部门必须及时做出反应,果断处置,恢 复道路畅通。交警部 门要加快科技强警步伐,利用电子监控、流动警察、手持信息终端等, 提升交通违法和事故的预防 管治能力。 (四)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全社会、各部门齐上阵。《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已 明确规定,交通安全教育是全社会的事情,不仅仅是交警部门一家的事情。交通局针对客 货运企 业及驾驶人、教育局针对在校师生、司法局面对普法受众等,宣传广电部门应在所辖 报纸、电视台 中无偿开辟“交通安全宣传公益栏”,营造安全学习教育的氛围,各单位、企 业也应定期开展职工 安全宣传教育。只有全民学法、守法,才是提升交通安全意识的根本。 近年来,会昌交警部门加大 了宣传投入,刷写安全宣传标语条,近平方米,设立大 型宣传标牌余块,菅造了较为 45900040 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交通参与者的 交通安全意识。 (五)严格责任追究,细化奖惩考核。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任追究,应有当地政府、 政府 有关部门的,也有公安交警部门。特别要健全对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责任追究体制,对责 任追究的 主体要进行认真科学的界定。对安全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交通事故多发,事 故隐患突出的单 位,要分别进行告诫和问责,对责任人予以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通过交通 事故贡任追究来确保 事故预防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促进预防工作长效化。 (六)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交通违法行为引发。 公安 交警要强化检查纠正工作措施,处罚教育交通违法当事人,从“人”这个因素上预防交 通事故;查 处报废、安全不合标准的车辆,从“车”这个因素上遏制事故发生。交警部门要 实行以查处单一交 通违法行为转变为重点的阶段性整治,结合口常工作,对某单一的交通违 法行为,主要是易引发 事故的超速、超载、酒后驾车、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超车 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连续开展整治,使群众学习深刻、养成习惯。 (七)抓住车辆制造和驾驶员培训的源头,提高车辆安全性能和驾驶员安全意以和实践 技能。 要求相关部门管住车辆制造关,遏制不合格、超标、非法改装车辆进入市场。驾驶员 培训必须以“一 生无事故”为培训宗旨,杜绝只管收费,不管训练质最的现象。建在驾校与 发生责任事故的驾驶员 连带追究责任的制度,对于屡屡培训肇事驾驶人的驾校,实行降级以 至取消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