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工作部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1
党委工作部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纪委、工会、团委)(一)在公司党政、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以 团结、稳定和正面宣传为方针,以服务安全生产为要求,坚持“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