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审核开挖深度≥5m的基坑、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以及已有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资料以及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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