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细则》

《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细则》一、考核对象区直党工委二、考核内容(一)党的领导(25分)1、党(工)委(支部、党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精品文章 2020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细 则》 一、考核对象 区直党工委 二、考核内容 25 (一)党的领导(分) 1 、党(工)委(支部、党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 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 情况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展,查找存在问题,提 9 出整改措施,推动工作落实情况。(分) 2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会、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 ; 议邀请纪检组列席个人重大事项向派驻纪检组备案。未邀请纪检组 1;18 列席,每次扣分未按规定上报个人重大事项,每次扣分。( 分) 3 、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开展巡察,严格按要求整改 和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执行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区委巡察不到位的,每 1; 起扣分未按要求进行整改以及未按规定办理相关问题线索的,每 1;18 起扣分因上述情况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每起加扣分。( 分) 30 (二)党的建设(分) 1xx 、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实施意见和 xx 区委《关于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的要求的执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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