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工作指引
附件2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工作指引心理危机筛查工作是学生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干预“三预” 工作机制中重要的一环。心理危机筛查以防护为目的,是“预警" 工作的核心内容,为“干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中
2 附件 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危机筛查工作指引 心理危机筛查工作是学生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干预“三预” 工作机 制中重要的一环。心理危机筛查以防护为目的,是“预警" 工作的核心内容, 为“干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中小学心理危机 筛查包括三个主要步骤:一 是心理健康状况排查,二是心理危机 等级评估,三是分级制定工作方案。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工作指引。 —、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 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是心理危机筛查工作的首要环节。全 面的排 查需要综合动静态信息,实时获取个体心理状态变动信息, 实现对个体心 理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测与危机预警。排查工作的 主要负责人为学校的心 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以下简称“心 理教师"),班主任、心理委员、 学科教师、学校医务人员、生活 老师、学生家长等多方人员在排查过程中 应积极参与,联动配合。 (一)排查途径 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建议采用个体心理静态与动态数据 相结合的 排查模式,其主要方法是在对学生进行静态普查的基础 上,结合班主任、 心理委员、学科教师、学校医务人员、生活老 师、学生家长和心理教师等 日常的动态观察,综合进行测量排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