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审计局民主生活会工作制度
审计局民主生活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参加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的人员为党组成员,局办公室主任列席。根据会议内容和需要,由党组书记决定其他列席人员。 第二条、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内容由党组根据县纪
审计局民主生活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参加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的人员为党组成员,局办公 室主任列席。根据会议内容和需要,由党组书记决定其他列席人 员。 第二条、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内容由党组根据县纪委、县委 组织部的要求,结合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 主要由班子成员对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 评与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有关会议的决议、决 定、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实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3.勤政廉洁、遵纪守法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情况; 5.其它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第三条、党组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 际需要或上级要求随时召开。 第四条、民主生活会应充分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广泛听取意见,确定会议所要解 决的重点问题; 2.会议日期和议题确定之后,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做好准备, 同时要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派人参加指导会议; 第1页共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