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二期合同
景观绿化合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建
景观绿化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确定由乙方承包景观 绿化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 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供双 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承包形式 2.1、工程内容:根据双方所确认的园林景观工程绿化图纸、土建、安装及 苗木清单和技术要求提供材料及工程施工。 2.2因本合同承包范围界定未尽详细而产生歧义,以甲方书面解释为准。 三、 造价、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3.1、本工程的合同暂定总造价为人民币元整 (¥元)。 3.2、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养护成活、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本工 程按附件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工程量按实际计量, 附件中未列明的内容按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价格计价。乙方在竣工图中按照合同 清单标注实际完成工程量,并与甲方现场园林工程师和成本工程师一起核量签字 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对于重大增减变更,乙方有义务及时主动要求进行合同价 款的变更。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