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考博-法硕非法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考研押题卷【3套】含答案详解II

考研考博-法硕非法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考研押题卷【3套】含答案详解(图片大小可任意调节)全文为Word可编辑,若为PDF皆为盗版,请谨慎购买!第I卷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1.下列关于牵连犯说法中,

住在富人区的她 2.“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考研考博-法硕非法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考研押题 这一规定体现的并罚原则是( )。 A.并科原则 卷【3套】含答案详解 B.限制加重原则 (图片大小可任意调节) C.加重原则 ,若为,请谨慎购买! 全文为Word可编辑PDF皆为盗版 D.吸收原则 答案:A 第I卷 本题解析: 并科原则是指将一人所犯数罪分别宣告的各罪刑罚绝对相加、合并执行的合并处罚规则。题干中“有期徒 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体现了将宣告的各罪刑罚的合并执行,符合并科原则。 B项,限制加重原则,又称限制并科原则,是指以一人所犯数罪中法定(应当判处)或已判处的最重刑罚 为基础,再在一定限度之内对其予以加重作为执行刑罚的合并处罚规则。 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 C项,数罪并罚的原则中没有加重原则。 D项,吸收原则,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采用重罪吸收轻罪或者重罪刑吸收轻罪刑的合并处罚规则。 1.下列关于牵连犯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两个以上犯罪行为的都是牵连犯 3.甲谎称是乙公司的代理人,以乙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合同。甲侵犯了乙公司的( )。 B.牵连犯是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 A.姓名权 C.牵连犯的处断原则是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择一重罪处罚 B.商标权 D.牵连犯的成立不仅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牵连意图,还要求行为触犯的数个法条之间存在竞合关系 C.名誉权 答案:C D.名称权 本题解析: A项,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两个以上犯罪行为也可能构成连续犯。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 答案:D 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BD两项,牵连犯, 是指以某种犯罪为目的实行的犯罪行为,与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的犯罪形态。牵连 本题解析: 犯的基本特征有:①出于一个最终的犯罪目的;②实施了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③数行为之间存在必然的 名称权,是指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其名称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法人 牵连关系;④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牵连犯是行为人实施了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其成立不要求 和其他社会组织对其名称享有独占的使用权,任何人不得干涉和非法使用。 “行为触犯的数个法条之间存在竞合关系”,而数个法条之间存在竞合关系是法条竞合犯的要求。C项, A项,姓名权是自然人专属的权利,法人不享有姓名权,因此乙公司不享有姓名权,甲的行为不侵犯乙公 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是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按刑法的规定定罪量刑;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司法实践中一般 司的姓名权。 按照刑法理论的通说,实行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 B项,甲没有擅自使用或冒充乙公司的商标,没有侵犯乙公司的商标权。 C项,甲并没有侵犯乙公司的名誉权,名誉权的本质在于权利人要求他人对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有权 排除他人对其名誉权的侵害。甲没有恶意贬损乙公司或以其他方式损害乙公司名誉,甲没有侵犯乙公司的 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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