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供货协仪书
碧海湾超市供货协议 协议编号: (201 )
碧海湾超市供货协议 协议编号:(201)号 供应商编号: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和经济责任关系,就乙方对甲方超市销售所需的商品供应事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惠的原则, 订立本供货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书有效日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 第二条:商品入场推广事宜及费用 // 1、乙方的新品进入甲方卖场时,须向甲方交纳入场费元店,商品管理费元个,条码费 / 元个(新品入场时收取)。 / 2、乙方商品在甲方店陈列销售过程中,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商品陈列费元月。新商品入场 陈列费或铺底费用另议。 3、为更好地配合甲方促销让利活动,乙方同意赞助给甲方以下节日费用: □/□/□/□/ 元旦元店五一节元店中秋节元店国庆节元店 □/□/ 周年志庆元店春节元店,其它。 / 4、乙方同意赞助甲方进行促销快讯活动,每期促销快讯费用元个单品(做促销快讯时收取)。 5、为促进乙方商品在甲方店有更好的业绩,甲乙双方共同按以下返利标准执行。 □% 乙方在结算时给甲方固定返利。 □% 乙方按年进货额返利支持甲方销售。 □ 其它返利方式。 6、为促进乙方商品的销售,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同意乙方促销员进场做 //( 促销工作,但必须遵守甲方店的有关管理规定,另外,乙方应缴纳促销员管理费用元人月不足 ) 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第三条:商品质量 1、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规定的标准,并提供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核准的检测 报告或合格证书。 2、乙方保证所提供之商品具有合法的授权生产或销售。如商品属侵犯商品专利权、商标专利权、商 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损 失,并负担订单金额之倍赔偿甲方的商誉损失。 3、乙方对所提供商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否则,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含商誉损失)。 4、乙方提供商品若有保质期,则须依以下允许收货的期限送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商品。 保质期限 允许收货期限 7天以内 生产日 15天以内 生产日起3天内 1个月(含)以下 生产日起5天内 6个月(含)以下 生产日起15天内 12个月(含)以下 生产日起30天内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