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防尘设施的使用管理,提高生产环境的卫生条件,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工艺中需要使用防尘设施的场所和
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防尘设施的使用管理,提高生产环境的卫生 条件,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工艺中需要使用防尘设施的场所和 单位。 第三条 防尘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尘罩、防尘帽、防尘口罩、 防尘眼镜等。 第四条 防尘设施的使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 则,采取技术、管理、个人防护的综合措施,减少粉尘对工人健 康的危害。 第二章 防尘设施的购买和配置 第五条 单位应根据生产工艺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购买符合国 家标准的防尘设施,并制定配套的使用管理制度。 第六条 防尘设施的购买应考虑设备的性能、耐用性和舒适度 等因素,确保设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 防尘设施的配置应根据工作场所的粉尘产生情况、粉 尘浓度和工人接触粉尘的时间来确定,确保设施的合理性和适用 性。 第八条 防尘设施的选购和配置应履行公开招标程序,有关单 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 第1 页共 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