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巷行人助行器管理规定
斜巷行人助行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斜巷行人助行器的使用和管理,维护斜巷行人助行器使用秩序,保障行人和助行器的安全,根据《城市交通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
斜巷行人助行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斜巷行人助行器的使用和管理,维护斜巷行 人助行器使用秩序,保障行人和助行器的安全,根据《城市交通 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斜巷行人助行器是指安装在斜巷上为行人提供助行的 设施,包括斜道、扶手、非机动推车等。 第三条 运营斜巷行人助行器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 术实力,并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 行人使用斜巷行人助行器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保持秩 序,不得影响正常使用。 第五条 具备条件的斜巷应当安装助行器,以提供方便和安全 保障给行人使用。 第二章 设施规划和设置 第六条 斜巷的规划和设置应当考虑行人的需要和安全,满足 老人、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人的助行需求。 第七条 设置斜巷行人助行器时,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数量 和位置,保证足够的承载能力和使用效果。 第八条 斜巷行人助行器的设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 准的规定,保证其安全稳定、可靠耐用。 第九条 斜巷行人助行器应当设立明显的标志和标识,使行人 能够准确找到和使用。 第1 页共 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