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驻社区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法官驻社区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法官驻村、驻社区活动是政法干警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和为民“办实事、解难事”的具体行动,也是是广阔法官干警效劳群众、转变作风、树立形象的重要途径。自
法官驻社区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法官驻村、驻社区活动是政法干警践行“忠诚、为民、公正、 廉洁”核心价值观和为民“办实事、解难事”的具体行动,也是是 广阔法官干警效劳群众、转变作风、树立形象的重要途径。自活动 开展以来,我院加强了和基层的联系,积极发挥法院职能作用,把 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采取法官直接挂点村镇的方式,为村镇 开展法律效劳活动;采取法官进村巡回办案的方式,向群众开展法 律宣传;采取法官进村(社区)与进企业、进学校等相结合的方 式,开展法律咨询,帮助群众解决工作、生产、中涉及法律方面的 实际困难和问题;拓宽民意沟通渠道,收集群众意见建议。 通过开展“法官驻村、驻社区”活动,统一建立社区法官制 度,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农村、社区居民 自治、民主管理,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底性问 题,在创新司法为民方式、拓展效劳领域、强化根底工作等方面取 得了实效,为维护农村、社区稳定,构建和谐、法治的县城做出了 努力。 娄烦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全县辖3镇5乡142个行政村,总 人口13万,其中农业人口9万。农村和民间的矛盾纠纷日益突显, 这些矛盾纠纷在客观上不同程度的影响干扰了全县政治社会、经济 文化的健康开展。在积极推动开展“法官驻村、驻社区”活动中, 我院自上而下推进法官驻村、驻社区,采取“领导包乡镇,法官驻 村(社区)”的形式,直接挂点村镇,划分片区,在各乡、村和乡 镇领导、村干部建立长期固定的互动联系,并建立法官联系卡,发 放给村民,以便随时和法官取得联系,咨询法律问题;法官也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