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评优管理办法
公司评优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评优对象为在本公司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合同制员工,领导班子成员及供电公司合同制员工、农电工不参加公司内部评优。 第三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候选人:
公司评优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