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编制指导意见
附件: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编制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一、总则(一)为指导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与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科学制定治理方案,合理确定工程
附件: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 项目区实施方案编制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一)为指导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与水系连通试点 项目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科学制定治理方案,合理确定工程规 模,明确编制内容和治理标准,提高前期工作质量,提出本指导 意见。 (二)本指导意见所指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的河道综合整治 (以下简称县乡河道整治)是指对流经或分布在县域内的河道、 2 小型湖泊淀泖所构成的水系(河道集水面积一般为50km~ 2 200km,水网地区一般为县级以下管理的河道)所开展的综合整 治。与中小河流、山洪灾害防治、小流域治理的范围与建设内容 不相重复。 (三)县乡河道整治的主要任务是在提高河道行洪排涝能力 的基础上,突出解决县乡河道功能衰减、水环境恶化等问题,集 中投入、整乡推进,治理一片、见效一片。 (四)县乡河道整治应与流域、区域规划和区域治理相衔接, 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五)经批复的《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县(市、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