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乡人民政府关于明确环保工作责任的通知
城郊乡人民政府关于明确环保工作责任的通 知各行政村(社区)、乡直各单位、各企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谁 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环境保护法》、《河南省环境 保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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