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污水收集及处理实施指导意见
乡镇污水收集及处理实施指导意见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为防止水污染改善太湖水环境质量改变乡镇生活污水及部分工业废水无组织排放现状改善乡镇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快环境优美乡镇建设促进乡镇经济和社会的
乡镇污水收集及处理实施指导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防止水污染改善太湖水环境质量改变乡镇生活 污水及部分工业废水无组织排放现状改善乡镇生态环境提高人 民生活水平加快环境优美乡镇建设促进乡镇经济和社会的可持 续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太湖流域 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__〕102 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林厅关于加快推进太湖流域乡 村生活污水生态净化处理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 〔20__〕12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指 导意见。 第2条本意见适用于常州市范围内的所有乡镇。 第二章原则及目标 第3条原则 3.1乡镇污水处理规划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前提应树立 规划先行的理念各辖市(区)应明确责任部门牵头组织编制乡 镇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污水处理规划编制中应贯彻城乡一体、 区域统筹的原则。 3.2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应一次性规划根据实际情 第1页共 12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