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自治区“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民生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为切实增强我区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安居富民、
自治区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