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某冶金有限责任公司加工合同纠纷
双峰县某冶金有限责任公司加工合同纠纷 原告成都锦鹏新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头道建材路6号。 法定代表人傅正清,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曹斌,男,197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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