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南京理工大学校院(系)财务管理试行办法 5.23
南京理工大学院(系)财务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行校院(系)两级管理,进一步明确学院(系)责权利,建立学院(系)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财务运行机制,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南京理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