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规范
附件2:楚雄市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规范( 试 行 )为加强我市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作用,促进我市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楚雄市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工作
附件2: 楚雄市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规范 (试行) 为加强我市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在学校 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作用,促进我市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楚雄 () 市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规范试行》,望各校遵照执行。 一、学校现代教育技术管理工作 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的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副校长对现代 教育技术建设、教育教学、信息科研、人员设备、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等进行领导。要关心现代教育技术岗位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开展工 作要有计划,有重点,有落实,有总结。中心学校成立现代教育技术工作 机构,负责对本校区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 中心学校成立现代教育技术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领导学校 的现代教育技术工作。人员组成为:学校分管校长兼任组长,小组由教导 主任,总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各学科教研组长,教育技术室主任等人 员组成。 2. 学校成立现代教育技术室,该室在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工作领导小 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完成学校和领导小组下达的有关任务,开展学校教 育技术课题的研究,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室业务工作接受上级教育部门的指 导。人员组成为:教导处分管主任或副主任兼任主任,人员由教科室主任, 主要学科骨干教师,教育技术相关教师、管理人员组成。 3. 学校现代教育技术领导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