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代位求偿的第三人不依《权益转让书》确定
转让合同:代位求偿的第三人不依《权益转让书》确定1998年6月,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株州硬质合金公司(以下简称合金公司)将12,000公斤钨粉,以CIF新加坡每公斤12.70美元的价格卖给WAH CHA
转让合同-代位求偿的第三人不依《权益转让书》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