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隐患认定办法通用
重大隐患认定办法 为了全面强化和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把安全生产的关口前移,及时认定、处理和解决各类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生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重大隐患认定办法 为了全面强化和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把安全生产的 关口前移,及时认定、处理和解决各类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 隐患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 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和 《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集团公司制定了重大安全隐患的 认定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重大隐患的认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矿井重大安全生 产隐患。 (一)采煤、掘进专业 1.工作面出口20m范围内高度:炮采小于1.6m,综采小于1.8m, 巷道最小断面小于原设计断面的60%; 2.端头支护低于四对八根长钢梁支护的,支柱初撑力有3根及以上 达不到要求的; 3.工作面支柱(架)初撑力合格率低于90%的; 4.泵站压力达不到规定值(炮采、普采18MPa;综采30MPa)或压 力指示器失效的; 5.老塘悬顶面积超过50m2不跨落,不处理继续生产; 6.采用不能保证2个畅通安全出口采煤工艺开采的;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