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根 据《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 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全 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教育部令第号)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 41 施细则。 第二条学生在校期间可以申请转专业,学生可在入学后至第一学年 学业结束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理由充分者可以转专业。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 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 学习的; (四)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特殊原因的。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经个人 申请,学校给予优先考虑,允许其转入其他相关或相近专业。 第四条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 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一)对口招生的; (二)已转过专业的; (三)不同招生类别的;

腾讯文库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