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自主评审工作规范
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自主评审工作规范一、自主评审范围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含教 育教学管理研究)、实验技术等系列职称各级各类岗位由我市 高校自主组织评审聘任,主体责任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