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REITs实操手册
〔20240806〕I 房地产资产证券化的构造设计要点1. 资产归集实际特定原始权益人与归集原始权益人 ; 权利转让与权利义务概括转让 ;价款支付与全部权保存 ; 以及 通知与权利完善。2. 循环购置
〔20240806〕 房地产资产证券化的构造设计要点 I 1.资产归集 实际特定原始权益人与归集原始权益 权利转让与权利义务概括转让; 人; 价款支付与全部权保存; 以及 通知与权利完善。 2. 循环购置 根底资产的期限与赎 回;循环购置的范围 与标准; 设定循环期与购置终止大事,以及 循环购置与相关安排的协调(留存金额不低于累积赎回金 额减去累计 环购置金额)。 循 3. 利率调整 上调和下调的基点范围(一般为下浮200 基点至上浮 100 基点区间内 ); 调整期间(一般为第3 年和第5 年);以及 取得差额支付承诺人、担保人和次级投资人的 书面同意。 4.回售赎回 回售的时间节点(一般在第3 年和第5 年 ); 首次回售行权的先决条件(一般为利率 调整); 赎回的时间节点(一般在第3 年和第5 年);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