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日常考勤制度
机关日常考勤制度 1.实行每周一上午9:00、周五下午4:00(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为准)为机关点名和例会时间; 2.机关例会原那么上除办公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全部参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
机关日常考勤制度 1.实行每周一上午9:00、周五下午4:00(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为 准)为机关点名和例会时间; 2.机关例会原那么上除办公室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全部参 加,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逐级向书记或乡长请假; 3.机关例会上,同一人一个月内迟到第一次早退罚款20元,第二次 罚款40元,第三次罚款80元,第四次停职(岗)检查,罚款当众兑 现; 4.无故旷会的`人员,第一次罚款60元,在下次机关例会上当众兑 现罚款,并由乡纪委找其谈话,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同一人一个月 内第二次旷会罚款120元,第三次停职(岗)检查。 党政副职请假由书记、乡长批准。机关干部请假一天由主管领导审 批;两天由主管领导签批后,副书记审批;三天以上(含3天)或者连 续请假两次以上时间超过3天的,由书记或乡长审批,经批准后的 假条交党政办公室备案前方为有效,超期或未到党政办备案的视为 旷工。中心工作或重大工作期间请假半天由副书记批准,一天由乡 长批准,两天以上须经书记批准。 1.正常工作时间要求必须在各自办公室。因业务外出或下乡必须经 主管副职批准同意,并到党政办备案登记前方可离开; 2.正常工作时间督查办要进行随机查岗,查岗时不在岗且无备案的 视为旷工,旷工一天罚款60元。 产假20-90天,婚假10天,丧假10天,计生结扎15天,长期病假 应持二级综合医院以上证明。 1.请假(按规定休婚、产、丧假除外)全年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评先 资格;累计超过60天者次年工资直接确定为最低档次。连续旷工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