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卷一百二·志第六十九

《新元史》卷一百二·志第六十九 《新元史》卷一百二·志第六十九   元之刑法,论者,谓得之仁厚,失之纵弛;是不然。蒙古初入中原,百司裁决率依金律。至世祖,始取见行格例,颁之有司,为《至元新格》。然帝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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