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露天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
露天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露天煤矿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神华集团公司、神宝能源公
露天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 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露天煤矿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消防法》和神华集团公司、神宝能源公司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露天矿所属各段、部(室)、外委单位。 露天矿领导全矿的消防工作,各段、部(室)、外委单位负责本辖 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露天矿所属各单位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保证 消防工作与生产工作相结合。 第三条露天矿防灭火组织机构对露天煤XX县区域内的消 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各单位负责实施。 第二章防灭火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露天煤矿成立防灭火组织机构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 成员:各段、部(室)主要负责人外委单位项目经理 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主任:安全管理部主任(兼)第五 条组织机构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自 治区消防条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1页共 16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