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安全管理资料之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当事人公民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职业 电话 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需对你(单位)下列物品登记保存。在7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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