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认证合同(一)
产品认证合同(一) 工程名称: 委托方(甲方): 认证方(乙方):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自甲方交费之日起至
产品认证合同(一) 工程名称: 委托方(甲方): 认证方(乙方):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自甲方交费之日起至获证后证书有效期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公 开文件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产品认证工程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适用范围 1.1本合同适用于消防产品质量强制性认证的新申请, 变更申请和复评申请的受理、审查、和监视全过程。对于变更申 请,本合同为原合同的补充,原合同的未变条款仍然有效。 1.2本合同规定的消防产品及其认证依据的产品标 准:。二、双方责任 2.1乙方责任: 对甲方提交的并经双方确定的认证范围的消防产品实施产 品质量认证,应按有关规定配备现场审查组,审查组成员应得到甲 方同意。审查和抽封样品应保证公正、客观、科学地实施,审查的 过程和结果满足cf认证要求后,颁发产品认证证书和申购认证标志 证明文件。负责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cf..)上甲方的获证 信息。 2.2甲方责任: 向乙方提供认证所需要的全部资料,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 作条件,并积极配合认证工作,保证其顺利进展。提供质量手册,

